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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勾结银行主任 克隆汇票套走500万巨款

2008-4-17

骗子勾结银行主任 克隆汇票套走500万巨款 

(一)400万到期汇票,牵出巨额假汇票案

     2007年9月19日,沙洋县公安局接到了一个报案,报案人是某银行沙洋支行的主要负责人。他说,银行怀疑其下

属沈集分理处办理的即将到期的、两张票面共计4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可能为假票。

     这位负责人说,这两张承兑汇票是某银行天津分行河北分理处签发,再过几天就要到期,可贴现的企业却迟迟

未来还款。就在银行着急找该企业询问此事,并派专人准备前往天津签发承兑汇票银行进行划款时,经办此事的沈集

分理处原主任杨某向他反映,这两张承兑汇票是假的。这位负责人当即向沙洋县公安局报案。同时,银行方面还派出

专人到荆门、天津等地对两张承兑汇票的真假进行验证。 
 
     接到报案后,沙洋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一方面对银行这两张承兑汇票的资料进行取证,另一方面对杨某进

行询问。警方在调查中了解到,申请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并接受贴现款的企业是荆门市某有限公司,可具体办理贴现业

务的人却并不是该有限公司的法人,而是一名叫郑某某的男子。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这两张400万的承兑汇票

外,郑某某在2007年4月份办理的一张票面为100万的承兑汇票也存在蹊跷。时任该分理处主任的银行经办人杨某在办

理贴现业务时伪造了部分申报必备资料,并在对这三张承兑汇票贴现时存在违规操作。

     警方立即控制住杨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心下,杨某逐渐道出了实情:2007年1月,经营石膏生意的朋友郑某某找

到他,提出要办理100万元的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询问怎样办手续。因为手续和申报资料不全,杨某帮助其伪造了部

分申报资料,并从该分理处成功取走现金100万元。2007年4月,在该汇票即将到期,需要还款时,郑某某又找到杨某

,由他再次制作假资料,办理出200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2007年6月,杨某又一次帮郑某某作假,办理出200万的

贴现款。

    “郑某某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他用第二次取出的200万填补了前一次到期要返还的100万元窟窿。”杨某说,现在

这400万又要到期了,郑某某还不上来,他告诉我这些承兑汇票都是假的,是克隆的,要我拖住银行,他正在找新的

、面值更大的假承兑汇票来继续补窟窿。

(二)果断出击,诈骗疑犯悉数落网

    由于此案案情重大,沙洋县公安局将情况汇报后,引起了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随

即派出工作专班,全力侦破此案。

     2007年9月20日凌晨,城区一酒吧内外,警方已经布下天罗地网。凌晨2时许,当郑某某与一名中年男子接上头

,正起身准备离去时,民警们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将两人抓获。

     被抓获的另一名男子叫何某某(男,48岁),民警在何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内遮阳板内找到了一张票面为450万元

的假银行承兑汇票。
    民警连夜对两人进行了突审,郑某某陆续交代了为他提供假银行承兑汇票的何某(男,51岁)、何某某两兄弟及

古某某(男,51岁)三人。何某某也交代出他的假汇票是由上线杨某某(男,47岁)提供。

    在郑某某等人落网的当晚,警方找到了申请贴现500万元假银行承兑汇票。同日,银行方面派往天津的验票人员

传来消息,这两张票面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经验证为假票,签发承兑银行出具“拒绝划款理由书”后予以了扣

押。

    9月20日至21日,郑某某、何某某、杨某三人先后被警方刑事拘留。9月22日,民警经过一夜的蹲守将杨某某在掇

刀区的家中抓获。杨某某的落网,使案件侦破取得了进一步的进展。2007年10月12日,经过多方调查布控,结伴出逃

的犯罪嫌疑人古某某、何某在江苏淮安被抓获。至此,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银行巨额资金的六名犯罪嫌疑人全部

被抓获归案。

(三)内外勾结,民警揭露行骗内幕

    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一般由出票人签发,只要票据真实,记载规范,委托银行在指定日期必须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对这样重要的票据,如果持票者要在银行调阅,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有合法身份

才行,否则外人看不到。

    这些骗子们是何许人?他们怎样弄到这些假汇票,又是如何勾结在一起,并从银行中骗走500万元巨款的呢?在

市经侦支队,负责办理此案的金融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陈华向记者披露了该案始末。

    据陈华介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长期与广东、河北等地的专业制假组织联系取得假银行承兑汇票,而何某、何某

某两兄弟和古某某负责寻找与银行有关系的下线并按票面金额的10%-12%收取手续费后将假票出售。

    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与杨某是在2005年结识的。当时杨某是某银行沙洋支行沈集分理处的主任,郑某某是荆门玉升

石膏有限公司的老板。一次偶然的机会,郑某某经人认识了古某某。闲聊中,古某某得知郑某某急需用钱,将这个消

息告诉了何某。2007年1月,古某某和何某两人主动找到郑某某,何某谎称自己有个朋友是国有企业的财务老总,有

一些承兑汇票,可以挪用出来解郑某某的燃眉之急,不过要收取票面面值12%的好处费。何某同时还告诉郑某某,只

要他在银行里有熟人,能够帮忙,就可以在银行将承兑汇票贴现,不过汇票到期后必须还款或者用新的承兑汇票赎出

原来的票据。尽管这种行为违法,可急于用钱的郑某某考虑了一会后,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没过几天,何某就给郑某某弄到一张票面为100万的承兑汇票。可具体怎样在银行办理这项业务呢?在找了几家

银行询问相关业务后,郑某某最终想到找在沈集分理处当主任的老熟人杨某帮忙,并许诺给杨某一定的好处。

    在杨某的指点下,郑某某又通过熟人以办贷款抵押的名义,借到了荆门市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公司印章等一系列资料。郑某某将这些资料统统克隆了一份,然后假借该公司的名义在沈集分理处开户,申办银行贴

现业务。

    而对于办理银行贴现业务需要的合同、增值税发票等审批的必备资料,杨某利用他的专业知识和银行主任的特殊

身份进行了伪造,这使得郑某某没费多大周折就从银行顺利的套出了第一个100万。

    此后,何某的弟弟何某某见到有利可图,也主动找到郑某某联系为其提供假承兑汇票,以赚取高额的好处费。这

样一个内外勾结的犯罪网络逐渐形成,由杨某某向广东、河北等地的专业制假组织联系取得假银行承兑汇票,何某、

何某某、古某某三人作为杨某某的下线,为郑某某提供假汇票,再由杨某制作假档案并对违法票据进行承兑。

    2007年4月和6月,他们先后又以此方式从银行套出400万现金。郑某某分三次给了杨某35万元,何某分得29万元

、何某某分得28万元,古某某分得8万元、杨某某分得10万元。

(四)亡羊补牢,风险防范亟待加强

    此案的发生也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案件侦破后,市长王玲亲自作出批示:“公安机关不辞辛苦为经济建设

保驾护航,作出了较大贡献,要总结经验以利再战,同时,我们也要从办案过程中总结各部门在治安防范中的权利,

堵塞漏洞,确保平安。继续抓紧追赃,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还专门编撰预警信息,分析出这起特大票据诈骗案件的主要5条特点:1、犯罪专业化,团伙

成员分工明确。该犯罪团伙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长期与专业制假组织联系取得假银行承兑汇票,另三人负责寻找与银

行有关系的下线并按票面金额的10%-12%收取手续费后将假票出售,购票人在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将假银行承

兑汇票贴现获款。2、造假科技化,假票据仿真程度高。此次涉案的假银行承兑汇票均为电脑制作,其基本信息与真

票完全一致,能顺利通过银行系统网上电子查询。3、票据单一化,后期需伪造多份申报资料。专业制假组织一般只

提供单一的假银行承兑汇票,犯罪分子后期到银行实施诈骗时必须借用或伪造一个信用良好无银行债务企业的全套证

件和印章,同时伪造交易金额与假票面值接近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提交银行审核。4、贴现内应

化,实施诈骗依靠银行工作人员配合。犯罪分子需要找到熟悉的银行工作人员经办贴现业务,通过该经办人员指导甚

至协助其伪造申报贴现必备的资料。5、结算异常化,到期票据不进行划款结算而是还款赎票。犯罪分子在假票到期

后以种种原因告之银行不能按正常程序向出票银行进行委托划款,只能由自己还款赎票,并向急于结算的银行工作人

员提供更大票面的假票,使用相同办法申请贴现再次骗取巨额款项。
                                                              
链接:民警提醒如何防范票据诈骗:


    公安机关提请相关金融机构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从以下方面加强风险防范:

    一、提高识别假票的水平,及时拦截收缴流入金融机构的假票。各金融机构对可能接触到银行承兑汇票的员工,

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识别假票的水平和警惕性,使其无论是在查询还是具体办理贴现业务过程中,都能及时拦截收

缴假票据并向公安经侦部门报案,避免造成损失。

    二、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杜绝违规业务的发生。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必须严格遵守上级金融机构制

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对申请贴现单位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调查;仔细审查该单位与应付款的出票单位或最后的转让背书

单位间签订的商品交易合同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到税务部门核实货物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在银行系统网上电

子查询或电话、传真查询的同时,对可疑及大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必须前往出票银行实地查询验票后办理。

    三、堵塞贴现业务漏洞,完善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建议少办或不办到期后不向出票的付款行进行划款结算,而是

由申请贴现单位自行还款赎票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四、金融机构内部要建立严密规范的内部控制系统。对整个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程中潜藏内部风险的会计签发、

信贷审查、临柜申办等环节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特别是会计部门对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对日常办理的银

行承兑汇票风险防范、检查监督工作要严格落实到位。

    五、银监部门对各金融机构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加强指导检查。银监部门应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作为一项重

点业务,加强对各金融机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现场指导检查和事后监督,对违规票据贴现行为定期通报,对办

理不规范的票据业务强化处罚力度,从而维护银行票据的信誉和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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