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底法是苏格拉底在哲学研究或教学中形成的由讽刺、助产、归纳、定义四个步骤组成的独特的方法。
1.积极意义:
①不将现成的结论强加于对方,而是通过不断提问诱导对方认识并承认自己误,自然而然的达到正确结论。
②问和答的对方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讨论,受教方必须独立思考,不能生吞活剥,背诵别人结论。
局限性:
(1)受教育者必须有追求真理的愿望和热情。
(2)受教育者必须就所讨论的问题积累了一定的知识。
(3)谈话的对象是已经有了一定知识基础和推理能力的成年人这种方法不能机械地搬用于幼年儿童。
格拉底法是苏格拉底在哲学研究或教学中形成的由讽刺、助产、归纳、定义四个步骤组成的独特的方法。
1.积极意义:
①不将现成的结论强加于对方,而是通过不断提问诱导对方认识并承认自己误,自然而然的达到正确结论。
②问和答的对方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讨论,受教方必须独立思考,不能生吞活剥,背诵别人结论。
局限性:
(1)受教育者必须有追求真理的愿望和热情。
(2)受教育者必须就所讨论的问题积累了一定的知识。
(3)谈话的对象是已经有了一定知识基础和推理能力的成年人这种方法不能机械地搬用于幼年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