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信托公司成立的角度而言,信托产品相对于私募基金更有保障,形成了行业内所称的“刚性兑付”的现象。信托公司经过六次整顿,于 2007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的《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和《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 , 要求信托公司清理固有投资、并申请换发新的金融牌照。 信托公司十分“爱护”来之不易的信托金融牌照,信托产品到期后,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这也成为了信托行业内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刚性兑付”能给予投资者信心,让投资者安心。
其次,从收益而言,信托产品的平均年化收益大约 8% ,相对于银行理财产品而言更具优势。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期限短、安全性高、投资门槛低,但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较低,一般在 3%-5% 。这样的收益无法于现今的通货膨胀率相抗衡。在相对安全的情况下,信托产品的收益不仅能够使投资者的资金保值,还能取得一定的收益。
最后,从资产管理而言,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与投资者的信托资产是分开管理的,同时,在各大信托公司网站都会公布每年的会计年度报告。资产的独立性使得投资资金与受托人的资产分离,并通过会计年度报告了解各信托公司的运作情况。而且每项信托计划都有各自的成立公告等相关公告,让客户足不出户就能了解信托计划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