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
事件中不存在紧迫的法益侵犯性,显然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实践中,该店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概率较大,理由无非有二:一是斗殴无防卫;二是店员可以选择更好的处理方式:报警。
互欧导致受轻伤案件一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吗?未必。
根据张明楷(法学教授、北京某区检察长)在2013年提出的理论:两人相互斗殴致人轻伤时,完全符合被害人承诺的条件,因而并不违法,所以当一方造成另一方的轻伤害时,虽然客观上实施了违法行为,但因被害人承诺而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本案中虽然是被告人与受害人相互斗欧,但由于被害人并非被动防卫,不仅故意侵占便利店财产,而且是主动发起攻击,故应认定被害人与被告人都承诺了斗殴行为与斗殴结果,既然存在被害人承诺,就应认定被告人的行为违法阻却,不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换言之,被害人在侵占他人财产并攻击他人人身的时候,作为正常的理性人,是能够预没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招来反致,可能打赢、也可能打输,因此最终导致自己受轻伤的结果,并没有超出被害人的预测范围,被告人何罪之有?如果判定被告人有罪,哪怕是判定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都将导致社会不正之风的日益猖獗,此风不可涨!
遗憾的是,法理上不违法、实践中有偏差!谁弱谁有理、谁伤谁有理的错误惯性做法至今仍是大量存在。